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沙院区关于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
2023-04-12
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优化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》(粤卫办财务函﹝2021﹞3号)的要求,对我院拟使用省级财政资金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,现就专家论证结果予以公示:
公示期限为: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7日。
如对本公示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异议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周老师,联系电话:873384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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